人工智能與機器學習的論文會查重嗎
會查重,為了規范人工智能學院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管理,杜絕學術不端的行為,現對“查重”工作規定如下:
第一條 擬申請本科畢業論文答辯的學生,經指導教師同意,在答辯前一個月須向學院提交論文的電子版(具體時間以當年學院規定為準),進行論文的文字復制跡消比比對,逾期未交姿歷知者不能參加答辯。同時,指導教師需對學生提交的論文版本進行備案。
第二條 經比對,論文總文字復制比超過30%(含30%)的,須重新完成論文,下一年重修;論文總文字復制比超過20%(含20%)但未超過30%的,須修改,經指導教師同意后重新提交論文,進行第二次文字復制比比對。
第三條 經第二次對比,論文總文字復制比超過 15%(含 15%)的,須重新完成論文,下一年重修;總文字復制比低于 15%(不含15%)的論文允許進入申請答辯程序。指導教師需對進入申請答辯程序的論文版本進行備案。
第四條 進入申請答辯程序的論文,以及最后提交給學院的論文,需要與通過文字復制比比對的論文內容基本保持一致。如果有較大修改,需要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進行,并需要提交論文的電子版進行再一次的文字復制比比對,總文字復制比低于 20%(不含 20%)的論文允許提交給學院,指導教師需要保存最后提交給學院的論文版本。
第五條 如果學生提交的論文不滿爛仔足第四條條件,本科畢業論文工作領導小組有權取消其答辯資格及成績。
第六條 如果學生對文字復制比的比對結果有異議,經指導教師同意,可以向學院提出申訴,學院將提交給院學術委員會進行評議,其評議結果將為最終結果。
第一條 擬申請本科畢業論文答辯的學生,經指導教師同意,在答辯前一個月須向學院提交論文的電子版(具體時間以當年學院規定為準),進行論文的文字復制跡消比比對,逾期未交姿歷知者不能參加答辯。同時,指導教師需對學生提交的論文版本進行備案。
第二條 經比對,論文總文字復制比超過30%(含30%)的,須重新完成論文,下一年重修;論文總文字復制比超過20%(含20%)但未超過30%的,須修改,經指導教師同意后重新提交論文,進行第二次文字復制比比對。
第三條 經第二次對比,論文總文字復制比超過 15%(含 15%)的,須重新完成論文,下一年重修;總文字復制比低于 15%(不含15%)的論文允許進入申請答辯程序。指導教師需對進入申請答辯程序的論文版本進行備案。
第四條 進入申請答辯程序的論文,以及最后提交給學院的論文,需要與通過文字復制比比對的論文內容基本保持一致。如果有較大修改,需要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進行,并需要提交論文的電子版進行再一次的文字復制比比對,總文字復制比低于 20%(不含 20%)的論文允許提交給學院,指導教師需要保存最后提交給學院的論文版本。
第五條 如果學生提交的論文不滿爛仔足第四條條件,本科畢業論文工作領導小組有權取消其答辯資格及成績。
第六條 如果學生對文字復制比的比對結果有異議,經指導教師同意,可以向學院提出申訴,學院將提交給院學術委員會進行評議,其評議結果將為最終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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